牛排生熟談 / 周愚(美国)

作者简介:

周愚,本名周平之,原籍湖北,出生於浙江省臨海縣海門鎮 ( 今海門市 )。自幼喜好文學、十五歲即發表第一篇作品,累積作品三百餘萬字,在美國、台灣及中國大陸 出版小說、散文及報導文學共十九冊。曾獲美國洛杉磯地區傑出華人成就獎、台灣聯合報徵文比賽報導文學首獎、( 台灣 ) 華僑救國總會海外華文著述獎、( 台灣 ) 中國文藝協會「五四」文藝獎、 ( 中國大陸 ) 世界華文文學雜誌小說一等獎、中華民國建國百年徵文第一名。曾任北美洛杉磯華文作家協會會長、北美華文作家協會總會副會長、南加州空軍官校校友會會長、理事長;現任加州台灣同鄉聯誼會理事、美國湖北同鄉聯誼會理事。

牛排生熟談

(一)牛肉乾與七又四分之一
去年我回台北時,朋友請我在一家豪華的西餐廳晚餐,坐定後,一個年輕漂亮的服務小姐來到我們的檯前,一面帶著笑容向我們道晚安,同時把菜單遞給我們。那位服務小姐看起來不過才十七、八歲,只是個小女孩,非常漂亮,一臉聰慧相,甚至還非常懂得顧客的心理,見
我們看著菜單猶豫不決,就向我們推薦他們的牛排很有名,建議我們吃他們的招牌料理腓力牛排。我們接受了她的建議,兩人都點腓力牛排。接著她問我們要吃幾分熟的,我的朋友說要五分熱,我因不敢吃見血的牛排,同時因見那小女孩非常可愛,想逗逗她,於是跟她說:「我不敢茹毛飲血,要吃很熟很熟,至少十二分熟以上的。」她聽後,把一雙迷人的大眼睛盯著我,甜甜的笑著說:「好,我替妳去買牛肉乾。」我想逗她,卻不料反被她糗了一下,覺得很沒面子。朋友見我被糗,怕我難堪,為了解救我,趕緊替我打圓場,告訴我說七分熟的剛好,叫我吃七分熟的,她也隨著說七分熟就不會茹毛飲血了。我突然靈一動,立刻裝出一副土包子的樣子,說:「我實在一點點血都不敢看到,為了保險,稍微再熟一點,給我七又四分之一熟的好了。」這回是她被我逗笑了,笑得很美,然後白了我一眼,嬌嗔地:「你要我被厨師罵呀!你想要老闆開除我是不是!」她說時,嘴巴翹嘟嘟的,那模樣兒真是可愛。我們都很高興,心情好,胄口大開,至於牛排到底是幾分熟,我們根本就沒有去在乎它。在美國吃牛排的老嫩,和台灣習慣上的叫法不同。美國一般分為三種:「熟」(Well done) ;「中」(Medium) ;「嫩」(Rare) ,或者可以再加上「中熟」(Medium well) 和「中嫩」(Medium rare) 。台灣則是說幾分熟,常聽人說六分熟、八分熟,其實這個說法是不對的,牛排的幾分熟都應是單數,要說五分、七分,而不該說六分、八分的。


(二) 交際應酬與民生問題
我並不常吃牛排,無論過去在台灣,或是現在在美國,平均一年也不過吃個三、五次而已。一樣有趣的情形是,在台灣三十幾年,吃牛排都是在餐廳裡吃,從未在家裡吃過;來美國也三十幾年,興趣來時,偶爾在家裡吃一兩次,在外面,是儘可能不吃牛排的。在台灣只有在餐廳吃過牛排,而且從未一個人吃或是與家人吃,而只是與朋友或團體聚餐時吃。因此我認為,在台灣吃牛排是交際應酬,牛排是交際應酬的工具。在美國,則是看到超市有大减價(On sale)的時候,减價後大約只有原價的三分之二,為了貪便宜而去買一塊來吃,所以我說是民生問題。我如果出去吃飯,除非有特殊原因,一定是選中餐館。很奇怪的是,現在聽說有些中餐館也賣牛排了,但廣告上寫的是「台式牛排」。賣點是牛排先調好味之後再烤,不像美國人是牛排烤好後再由顧客沾自己所喜歡的醬。據吃過的人說這樣較入味,但我沒吃過,不知是不是真的。不過我想到一件事,就是中國人把美國的食物前面加上「台式」兩字,美國人會不會不服氣?以後是不是會有美國人到台灣去開「美式牛肉麵館」?


(三)紐約切與德克薩斯切
我對動物身體的結構毫無研究,但知道牛排分了許多種,而且價格相差懸殊,從每磅三塊多錢到十元以上的都有。依順序,大致上是:腓力牛排、肋眼牛排、紐約牛排、「T」骨排、沙朗牛排、「7」骨牛排。腓力(Filet) 是個法文,是全瘦肉的意思,如果在Filet後面加上一個「嫩」(Tenderloin) ,就是嫩的瘦肉,相當於豬肉的里脊肉,是牛排裡的最高級;肋眼(Ribeye) 顧名思義,是肋骨之間的肉;「T」骨是因肉連著一塊像英文字母「T」的骨頭;沙朗(Sirloin) 是牛腰部的肉;「7」骨則是骨頭只有「T」骨的一半,像阿拉伯數字的「7」、
以上這些,都可以從字意或字形上知道大概是什麼樣的肉,唯有紐約牛排,它的全名是「紐約切」(New Yorkcut) ,這個名字是什麽意思,我就不懂了。不但我不懂,我也沒見過一個老美懂。早在上世紀六○年代,我在空軍服役時,被派到美國來受訓,在德州的一個空軍基地,有一次和三十幾個美國空軍軍官,在基地的軍官俱樂部裡聚餐,只有我一個中國人,那
次大家吃的都是紐約牛排。正要吃的時候,我一時好奇心起,就問鄰座的人「紐約
切」是什麽意思。我本以為老美應該是知道的,但他不知道,他問他的鄰座,也不知道,鄰座又問鄰座,刹那間,問遍了全場三十幾人,包括侍者,竟沒有一個人知道。但卻因此引起了大家的興趣,一時間都忘了吃,紛紛討論研究「紐約切」的來源和意義。有人說可能是把肉切成像紐約的地圖,但大家看了自己的盤中餐,沒一個人說像;有人說切法可能是紐約人發明的,但是不但得不到證實,更說不出切肉還有什麼紐約人和那裡人之分,不就是一刀切下去就是了。那時正好是在德州,我就想到德州是美國牧場和牛群最多的州,而且是西部牛仔的發源地,德州人對牛一定比紐約人對牛懂得多,紐約人憑什麼資格切牛排。於是我就把我這個想法說給大家聽,並說牛排如有「德克薩斯切」(Texascut) ,一定遠勝「紐約切」。
沒想到全場老美聽了,竟都興奮得鼓起掌來,都說想不到一個「老外」會想到這個問題。其中有一人是德州本地人,並說他要代表全體「德州佬」向我致謝。不過話雖是這麼說:事實上仍是沒有「德克薩斯切」這道牛排。

责任编辑: 秋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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